一栋预算1.76亿元的办公楼“未批先建”。市民质
时间:2025-11-20 10:24 作者:365bet网址

近日,辽宁省本溪市的赵先生在华商报大风报上报道称,本溪市公安局新办公楼因“未经批准施工”的违法行为,被当地住建部门处罚。 2025年2月,本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本溪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50.15万元。不过,在赵先生看来,这笔罚款的金额应该在千万级别。他向执法部门投诉,但官方解释却迟到了几个月后才给出,让赵先生心中充满疑虑。公安局新办公楼是未经批准建造的,经过六个月的施工才被收购。赵先生告诉mga记者,他是本溪人。 2021年初,当地公安局在我们北侧新建办公楼名山区伊宁街。 “本来是好事,但经过多方调研,发现这个项目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嫌‘未批先建’。”图为项目概况招牌。施工过程中,赵先生拍摄了项目概况招牌。信息显示,该项目名为本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人民警察培训基地。建设单位为本溪市公安局,用地为办公用房。 “然后我就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2023年初,本溪市自然资源局核实我的举报属实后进行了举报。”赵先生说道。 2023年1月17日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函显示,本溪市公安局经营技术房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未批准建设的行为。该局于2023年1月13日致函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同月,建筑和技术建筑局发表了一份声明。据介绍,业务技术楼项目是受疫情影响的本市重大建设项目,为保证施工进度,项目提前开工建设。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2022年4月21日,名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溪市公安局未经批准非法建设公安技术建筑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监督管理 公安局因“未批先建”行为被罚款50万元。举报人认为,处罚基数适用不当。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相关函件显示,本溪市公安局经营技术用房项目于2020年11月10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于2021年6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于2020年11月10日取得《土地开发促进证》。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2024年9月就此事立案侦查。”赵先生表示,今年2月,本溪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此事对本溪市公安局进行处罚。图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本溪市公安局未取得《建设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建设的,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最终,工程金额5015283元的10%,征收501528.3元。赵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本溪市发改委关于本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该文件预计投资预算为1.76亿元。“该项目已于几年前竣工并使用。该项目总预算为1.76亿元。按工程的10%计算等成本,最终罚款应该是几千万,但只收了50万元。 “我觉得不合理。”赵先生说。官方的解释是,工程中途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只对无证施工进行处罚。赵先生向本溪市住建部门反映了自己对罚款金额的疑惑,希望撤销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溪市城管综合局出具的《行政暂缓意见》行政执法大队8月22日,本溪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送来《行政处理意见》称,因本溪市公安局2020年经营技术用房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故不能据此作出处罚。e 项目的全部金额。执法组处罚对象为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施工行为。经过第三方公司分析,确定本次工程造价为5015283元。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按照上限10%进行处罚。 《意见》指出,对其处罚上限为10%。赵先生表示,根据《城乡规划法》,罚款的依据应该是工程造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决定的指导意见》明确,对违法建设处以罚款时,单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造价违反城乡规划事实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作为罚款的依据。已竣工结算的违法建设,以竣工结算价作为罚款的依据。 “单项成本一般是工程的整体成本,这个项目立案时就已完成结算,实际处罚时,反而以违法期间的部分成本作为罚款基数。我认为这是对法律的错误解读,不当减少或减少罚款。”赵先生说。律师表示,罚款基数的确定范围较窄,不符合监管要求。“针对《行政处理意见》中的回应,我提出了行政复议。我得到的答复是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适用的法律正确。 《行政处理意见》主要内容合法、恰当。”赵先生说,对于这一结果,他决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11月13日,我到名山区法院申请立案,被告知要等领导通知。”赵先生说,第二天,他就收到了本溪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来信,称决定撤回前述“行政处理”意见书”。“我对这个结果感到惊讶。如果反应没问题,为什么我追的时候突然撤了?”11月18日,华商报大风报记者联系本溪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要向领导汇报,然后再回应。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对于此事,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认为,本案罚款依据不合理。理由是该项目无《建筑工程施工规划许可证》开工,违法建设。但执法部门以无证施工阶段的工程量和造价作为罚款依据,不符合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决策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该条明确,罚款的依据是具有违法事实的单体建筑、构筑物的gas成本,而不仅仅是违法建筑部分建设阶段的成本。细碱测定范围较窄,不符合要求法规的ts。商报大丰报记者白中夏编辑赵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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